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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4-21

各位老师,如您有意愿申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下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申报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京教工办〔2015〕6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学技能和教学实效,建设一支有信仰、重品行、懂理论、善教学的教师队伍,更好地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市委教育工委在总结第一批“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评选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应符合《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二、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名师工作室”申请,填写《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2),通过校内评选,决定推荐人选,每校限报1人。

2.专家评审。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经评审、公示确认后授牌成立工作室。

3.“名师工作室”第二批设立总数不超过8个,市委教育工委每年支持每个工作室经费8万元,年终组织考核,合格后下一年转入按项目支持模式。学校要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要把“名师工作室”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并以此为平台培养一批教学名师,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

申报教师按规定填写《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2015年4月2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人代表性的课题、著作、论文等学术成果和能够体现名师风采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申报表电子版由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宣教之窗网站管理员通过办公平台的“文件报送”栏“名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报送。

联 系人:张茂林、杜建峰,电话:63089658、63088414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邮编100743

附件:1.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doc

2.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